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发布了新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,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,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,同时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安全。这项新规将于2026年12月1日生效,替代2017年的管理办法,并在继续保持政策一致性的基础上进行了三方面的重要修订。新规强调,国家支持投资者依市场化原则进行对外投资,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,赋予投资者自主决策、自担风险和自负盈亏的权利。
近年来,我国的对外投资在“一带一路”倡议的推动下取得了显著进展,投资额和存量均有大幅增长,带动了中国产品、服务和品牌的国际化,同时创造了众多就业机会。然而,随着国际形势的复杂变化,例如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的抬头,我国的对外投资也面临着日益增加的风险。
为适应新形势,管理层进行了对外投资管理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有效实施。新规公告还将强化对投资者的保护,回应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新挑战。新规强调的投资主体包括境内企业、各类组织及个人,进一步保障了各类投资者的地位,并提供了相应的保护措施。此外,继续允许投资者通过多种渠道在海外金融市场进行投资。
新规还完善了重大不利情况的报告制度,以保护对外投资人员及资产的安全,针对部分国家采取的歧视性措施进行响应。同时,进一步加强了境外再投资的报告和监测,确保投资者能有效应对境外风险,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相关情况,以便于更好的保护对外投资权益。
根据商务部的数据,截至2025年底,中国的对外投资存量接近3.4万亿美元,连续九年位居世界前三。在新的五年计划中,中国将继续强化对外投资的合作和管理,推动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订,并进一步落实行业标准和责任指导,为高质量投资合作奠定坚实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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